《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9-15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参照周边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重点问题解答

  (一)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指什么?

  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工业、科研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工业建筑除外)。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办公、商业、服务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展览、科研、交通以及市政设施等建筑,除居住建筑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均属于公共建筑。

  (二)工业地块上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宿舍是否要执行第二条第一款要求?

  不需要,工业地块上的宿舍不属于居住小区。

  (三)同时含有居住功能和公共建筑功能的混合建筑绿建等级如何界定?

  上述混合建筑既属于居住建筑也属于公共建筑。单体计容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或其所属的居住小区计容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四)项目内的配套用房是否要按绿色建筑建设?

  民用建筑项目中独立设置且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如门卫室、设备房、垃圾站等,可不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五)涉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审图?

  所有涉及绿色性能的设计变更都可能影响绿色建筑等级,应当重新审图合格后方可实施。绿色性能指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

  (六)作为一个独立单体报建的地下室是否要按绿色建筑建设?

  作为一个独立单体报建的地下室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绿建等级应与其所属项目的绿建等级一致。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绿色建筑等级具体以什么时间节点为准?

  经与自然资源局商定,2022年1月1日起提交资料申办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绿色建筑等级。即以申请时间作为节点,而非出证时间。

  (八)什么是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

  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是指以非机械电气设备干预手段实现建筑能耗降低的节能技术,具体指在建筑规划设计中通过对建筑朝向的合理布置、遮阳的设置、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技术、有利于自然通风的建筑开口设计等实现建筑需要的采暖、空调、通风等能耗的降低。

  (九)销售中心的可再生能源、海绵城市、园林景观、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资料能否后补?

  可以。部分房企反映销售中心需要提前建成使用,销售中心竣工验收时仍未能提供可再生能源、海绵城市、园林景观、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资料。经调研确定,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销售中心涉及室外工程的可再生能源、海绵城市、园林景观、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资料可由建设单位承诺后补。

内容来源:http://z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3611725.html